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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05-26 13:05:0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分享的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中心(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全市《XXXX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扣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四风”问题,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实施意见以及局党组实施意见为切入点,严明纪律规定,除歪风、治邪气,倡新风、树正气,汇聚正能量,树立环保队伍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和促进中心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主要内容

  (一)治理违反政治纪律问题

  对照党章的要求,重点治理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定力不强,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动摇;

  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

  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违反程序、不讲规矩,重大事项不按要求报告;

  对组织不忠诚老实、说假话,不承担责任。

  (二)治理奢侈浪费问题

  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实施意见和局党组实施意见的要求,重点治理在公务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手大脚,挥霍浪费公款公物及公共资源;

  超标准接待,安排高档宴席、高档酒店,送土特产等礼品;

  各种节日用公款送节礼;

  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以及安排喝夜啤酒、洗脚、按摩、唱歌或者到风景区游山玩水等活动;

  违反差旅费管理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

  以公务接待为名,套取公款私分、请客送礼、报销应由私人承担的费用;

  借参加学习考察、会议培训、调研检查之机进行公款旅游;

  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车,私用私驾公车,占用驾驶企业车辆;

  违规建设、豪华装修办公室。

  (三)治理大操大办问题

  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其他纪律规定,重点治理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升学参军、乔迁新居、生日等事宜,借机敛财。

  (四)治理打牌赌博问题

  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重点治理赌博以及在公共场所从事带有财物输赢的棋牌等活动。

  (五)治理生活作风问题

  对照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要求,重点治理不讲党性原则、搞不正之风;

  与异性进行不正当交往或保持不正当关系;

  传播“黄色”信息及其它低俗文化、与异性开低俗玩笑;

  到夜总会、会所等场所参与有异性陪侍服务的活动;

  酗酒或发生有损形象、与身份不相符的言行;

  不讲诚信,不守承诺,不履行民事合同或约定,引发纠纷等。

  (六)治理信仰缺失问题

  对照党章的要求,重点治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不信马列信鬼神、信风水,在工作和个人生活中搞封建迷信,求神问卦;

  参与或传播封建迷信,或为封建迷信提供场所;

  缺乏是非观念和辨别能力,不能客观、辩证地认识和对待社会现象,人云亦云、随波逐流。

  (七)治理会风和劳动纪律问题

  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重点治理不按要求参会,不遵守会场纪律,随意缺席、迟到、早退各类会议;

  不遵守劳动纪律,上班迟到早退、精神不振、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加强学习教育(2013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

  结合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党支部、科(室)要通过多种形式,特别是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分析对照检查,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实施意见和局党组实施意见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等党纪法规,增强其法纪观念,提高其参与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自觉性。

  (二)开展自查自纠(2013年10月)

  在学习教育、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要将正风肃纪重点治理的七个方面作为准备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支部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支部生活会上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进行整改,做到立说立行、边查边改,保证自查自纠质量。

  (三)建立长效机制(2013年11月-12月)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梳理自查出来的问题,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由党办牵头,根据新形式、新情况、新要求,组织相关科(室)进一步建立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形成正风肃纪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日常工作由纪委牵头、党办负责组织实施,各支部、科(室)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专项行动的责任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进度,扎实推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二)加强监督检查

  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中将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核实人民群众的信访举报。党办、院办及相关科(室)要通过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党支部、科(室)的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顶风违纪者进行严肃查处。

  (三)纳入目标考核

  局系统已将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系统工作目标考核,中心(院)也把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2013年考核,作为单位及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与绩效挂钩。对在专项行动中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从7月8日召开的全省推进领导干部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省委近日出台《河北省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自今天起至9月中旬,以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以“十对照、十整治”为主要内容,全面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

  方案指出,“十对照、十整治”内容包括:对照改进学风文风会风要求,重点整治文山会海,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
对照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科学决策的要求,重点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各类评比、考核、培训、表彰和节庆、论坛泛滥等问题;
对照勤政为民的要求,重点整治机关和公务人员慵懒散拖、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
对照严控“三公”经费的规定,重点整治因公出国(境)、超标准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对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重点整治拉拉扯扯、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
对照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要求,重点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以及执法执纪部门不公不廉、判决不执行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对照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标准,重点整治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多占住房,违反规定配车、配备秘书等问题;
对照严肃财经纪律的要求,重点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对照厉行勤俭节约有关规定,重点整治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安排高消费娱乐,变相旅游,以及违反规定搞楼堂馆所建设等问题;
对照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重点整治干部脱离群众、对待群众简单粗暴、联系群众工作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分四个阶段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自查自纠阶段,按照“十对照、十整治”内容,重点开展对照自查、单位清查、整改落实;
公开公示阶段,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公开栏、内部网等平台,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开公示,并通过设立意见箱、网上信箱等方式,广泛接受监督;
监督检查阶段,省委督导组、各级纪委通过随机核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地各部门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其中对厅级党员领导干部抽查比例不少于30%,对省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抽查比例不少于20%;
完善机制阶段,针对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点建立完善公开承诺制度、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制度、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制度等,并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

  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要求,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继续加大对“四风”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党员干部队伍作风持续好转,结合第二批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扣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决祛除“四风”问题,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县委实施意见为切入点,针对不同领域的具体情况,严明纪律规定,除歪风、治邪气,倡新风、树正气,汇聚正能量,树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党员干部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赢得群众的信任。

  二、主要内容

  在巩固去年治理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治理什么问题的原则,今年重点开展以下几项专项治理:

  (一)治理独断专行、违反民主议事决策原则问题。在去年出台《关于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决策重大事项议事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尤其主要领导决策重大事项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权力规范有序运行。

  (二)治理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中暴露出的责任不到位、作风不务实甚至腐败问题。重点治理群众观念淡薄、玩忽职守、庸懒散拖、工作漂浮、对政策把关不严、执行不力,对群众来信来访不重视、不解决,导致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缠诉缠访的问题。尤其要严肃查处上访中暴露出的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行为,严肃查处与民争利、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浮报虚夸、失职渎职的行为,切实保障群众合法利益。

  (三)治理领导干部多占、豪华配置办公用房问题。切实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思想,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等奢侈浪费现象,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继续巩固和深化全县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工作。

  (四)治理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备案、监督等制度。坚决查处领导干部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名义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其近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授意、安排本单位、本系统或自己管辖的业务单位在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所经办的企业中有经济来往等问题。

  (五)治理奢侈浪费、公款消费打白条问题。继续加大对公款大吃大喝、在酒店餐馆赊账签单等“舌尖上的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加强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严肃查处违规接待行为。

  (六)治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问题。继续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讲排场、摆阔气、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甚至借机敛财现象的查处,倡导节俭、廉洁、文明的社会风尚。

  (七)治理在慰问帮扶、低保优扶等方面优亲厚友问题。切实加强对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和扶贫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从重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在慰问帮扶、低保扶优方面为自己和亲友谋取利益行为。

  (八)治理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问题。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坚决制止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职务消费行为和奢侈消费风气,严格按照《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九)治理党政机关风气不良、工作纪律执行不严问题。切实加强全县党政机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明查暗访力度,重点对机关干部上班工作纪律、值班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着力查处少数干部博、午间饮酒、“走读”等不良作风,严肃处理“吃拿卡要”行为。

  三、实施步骤

  深化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分为五个阶段:

  (一)强化纪律阶段(2014年3月至4月)。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纪律教育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县委实施意见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党纪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守法守纪意识,提高其参与深化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自觉性。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4年5月至6月)。全县各级各部门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不放过细枝末节,找准找实找透“四风”问题的种种表现,把问题摆在台面上,把原因晒在阳光下,接受群众评议。

  (三)问题整改阶段(2014年7月至8月)。全县各级各部门针对查摆出来的“四风”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逐一进行整改,并明确整改期限。提倡立说立行,边学边查边改,对隐瞒事实真相、拒不整改或敷衍了事、走过场的,要予以追责。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4年9月至10月)。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评估和纠错机制,建立健全规范婚丧喜庆事宜办理、单位财务管理、职务消费、考勤考核、操办节庆展会和服务群众等具体管理制度。

  (五)专项检查阶段(2014年11月至12月)。通过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级各部门学习教育、自查自纠、制度建设、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情况。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确保专项行动的实效性。全县各党委(党组)在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中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注重示范带头、以上率下,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纪检监察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应自觉加大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力度,确保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有实招、有实效。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强大合力。对推进专项行动不力的,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强化问责,维护专项行动的严肃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把查办案件、追究责任作为保障纪律带电运行的主要手段。要坚持开门整风,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顶风违纪、造成影响的,从快处理,迅速通报曝光。对做选择、搞变通、打擦边球等规避中央和市委、县委要求的行为,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要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法律手段,提高对违纪违法行为查处的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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