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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革新方案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08-07 12:45:0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革新方案,供大家参考。

乡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革新方案

 

 乡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革新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城中村、 城郊村、 园中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办文〔〕 82 号)、 省委专题办公会议纪要〔2012〕 3 号、 办文〔2012〕 47 号等文件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召开的会议精神, 经县委、 政府研究决定, 在镇村进行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 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村的基本情况 镇村现有村民小组 9 个, 1578 户 3611 人。

 农用地面积 4232 亩, 其中耕地1017 亩、 园地 1700 亩、 林地 1500 亩、 水面 15 亩。

 集体资产 731. 7 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 82 万元、 非经营性资产 649. 7 万元。

 年农村经济总收入7285 万元, 农民人均所得 3142 元。

 村集体经济总收入 25. 39 万元, 其中集体自有收入 20. 65 万元, 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 74 万元。

 二、 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的指导思想、 目标和原则 (一)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创新试点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按照产权清晰、 权责明确、 保护严格、 管理科学的原则, 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

 通过明晰集体资产的产权归属、 明确集体经济及其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理顺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关系、 确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主体和市场主体地位,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制度, 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 为共同富裕、 社会和谐、 可持续发展提供物质基础。

 (二)

 试点工作的目标。

 通过清产核资, 将土地等集体资产全部价值化, 集体所有权不仅以实物形态、 而且主要以货币形态表现出来; 通过清人分类, 将社区人员全部定性、定量, 以便与货币形态的集体资产挂钩; 通过配置股份, 将集体所有和农户所有统一起来; 通过建立合作, 将集体统一经营功能发挥出来; 通过规范监管, 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通过盘活资产,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促进共同富裕、 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配套改革, 最终实现城乡 一体化。

  (三)

 试点工作的原则。

 一是坚持创新模式、 促进发展。

 紧扣资产集体所有、 产权管理模式创新这个主题, 大胆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 建立起既以社会主义制度为基础、 又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模式, 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巩固集体经济发展, 为实现共同富裕、 社会和谐、 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和物质保证。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 确保稳定。

 以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利益为根本, 正确处理个人、 集体、 国家三者利益关系,统筹兼顾不同群体、 各个方面的正当利益, 尤其要注重弱势群体的利益,努力避免对集体资产“一平二调”, 及时化解出现的矛盾和纠纷, 使这项工作平稳推进。

 三是坚持民主协商、 民主管理。

 要坚持走群众路线, 坚持公开、 公正、 公平, 民主制订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方案、《股份合作社章程》, 民主选举股份合作社的股东代表和管理机构成员, 民主决定股份合作社的重大事项, 建立起集体资产、 资本运作和收益分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机制。

 四是坚持依法办事、 规范操作。

 认真执行《宪法》、《物权法》 等法律, 严明纪律, 规范操作, 对于乘机贪污、 挪用、 私

 分、 挥霍、 浪费集体资产, 或故意不据实评估、 虚报损失、 低价变卖、 转移资产、 故意放弃债权等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 予以严肃查处, 依法追究责任。

 三、 方法步骤 试点工作从 2012 年 10 月份开始, 12 月份结束, 具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

 准备阶段(2012 年 10 月上旬至 10 月中旬)。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

 1、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办文〔2012〕 47 号文件等文件精神, 结合村实际, 制定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工作方案。

 2、 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村级成立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筹备委员会和具体“两清” 专班及咨询组, 负责政策宣传和工作落实等任务。

 3、 宣传发动, 召开好“三个会”。

 一是召开“两委” 及各社区理事长会, 统一思想, 明确政策, 掌握方法和步骤, 协商论证实施方案; 二是在村召开由县领导出席的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动员大会; 三是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讨论通过实施方案, 正式启动各项工作。

 (二)

 开展清产核资(10 月下旬至 11 月中旬)。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

 认真制定清产核资方案, 对村、 组集体和经营实体包括土地资源在内的所有资产进行清理核实, 一是要认真开展账务清理, 二是要进行实物盘点, 三是要对土地资源进行详查登记和重新估价,同时对灭失和不良资产进行核销, 对违法、 违规流失的资产予以依法追缴,对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通过清理与处置核准各项资产数额。

  (三)

 清人分类(11 月下旬-12 上旬)。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对村内所有人员进行全面清理, 清理时点日

 定为 2012 年 11 月 1 日。

 在清人分类时以户籍为基本依据, 确定村内所有人员的身份, 其方法为:

 由村财经委员从镇公安派出所户籍管理数据库中下载、 打印全村人员的户籍档案资料, 派出工作小组深入到各个社区登记核实村内所有人员的相关情况, 然后将入户调查登记表与户籍管理档案资料进行认真核对、 甄别, 再以户为单位填写“清人分类登记表”。

 清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和各社区进行公示, 广泛接受各界监督, 经村内群众认可后, 作为集体股份配置的根据, 在清人配股阶段实行生不增、 死不减、 入不增、 出不减的方法, 控制人口不断变动对配股的影响。

 (四)

 配置股份阶段(12 月中旬)。

  这一阶段的任务是:

 把清理、 评估确认的净资产转换成股份资本。

 按照确认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 进行股权配置, 兼顾各方利益, 经绝大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通过, 设置集体股、 个人股。

 在配置股份时严格把握“分权不分产” 的政策原则。

 (五)

 建立合作阶段(12 月下旬)。

 这一阶段的任务是:

 建立股份合作社, 制定《股份合作社章程》, 召开首次股东大会, 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报镇政府审核, 到县经管局登记备案,宣布股份合作社正式成立。

  (六)

 建章立制和检查验收阶段(12 月底)。

 合作社建立运行后, 应根据《股份合作社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合作社规范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 包括 《股份合作社财会制度暂行办法》、 《股份合作社审计暂行办法》 等制度。

 同时, 县政府组织专班人员对试点村股份合作社运行情况进行摸拟检查验收,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对不规范

 的地方及时完善, 试点村写出总结报告, 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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