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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求职受骗案例(全文完整)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08-21 16:05:18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求职受骗案例(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大学生求职受骗案例(全文完整)

 

 大学生求职受骗案例

 求兼职勤工俭学提防几种骗术 兼职对于涉世未深的学生们来说, 有很大的诱惑力, 行骗者正是利用了孩 子们急于求职的心理和不谙世事的单纯。

 因此,

 想兼职的学生们一定要擦亮眼睛,

 求职千万不要急于求成, 中了职场骗子的圈套。

 …… 骗术一:

 巧立名目连环骗钱财 严肃正规的经过面试, 很快被录取, 心里高兴极了 , 公司有什么要求, 新 员工当然要听话, 于是, 就要交报名费、 服装费、 保险费、 培训费、 押金等等,

 等交完钱, 去上班, 实际上等于自己给自己开了一个月工资, 这还是好的; 有的 去上班时才知道, 压根都没这单位, 收钱的早已人去楼空。

 劳动部门早有规定,

 招工不许收费, 所以, 凡是要你交钱的事, 就躲开,那单位准有问题, 第一笔钱 交了 , 马上就处在被动地位, 让人牵着鼻子走。

 骗术二:

 非法中介(网站)

 骗资料 看到与自己相匹配的工作, 急忙发出简历, 没有收到招聘单位的任何信息,

 却招来一些中介公司的短信和邮件, 让人莫名其妙、 心绪不宁。

 原来是非法网站 以招聘为幌子, 骗取详细资料后出售给中介公司牟利。

 而中介公司急功近利, 频 繁骚扰, 给你的求职带来很多麻烦, 如果继续受骗, 那就更糟糕了。

 所以, 勤工 求职中个人信息不要太详细, 而网上求职, 一定要到象智联招聘那样正规有名气 的网站, 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骗术三:

 非法强迫逼传销 自从国家不让非法传销后, 一些非法分子就将传销转入地下, 为了发展传销 网, 强迫拉人、 逼迫传销, 一旦被高收入诱惑, 骗入伙内,就成了 地下人, 想不 干或要回家都不行, 他们会非法扣留, 一个北京打工崽, 被同学骗到东北一个传 销点, 先是培训洗脑, 他感到受骗不想干, 却被看起来, 上厕所都跟着人, 后来 他在一次上厕所时跑掉了, 跑了 好久, 才甩开追兵, 在一块庄稼地里扒了七个小 时, 天黑了才走了 十几里路, 赶到火车站见车就上, 又转一次火车, 才回北京。

 所有物品全没带出,

 只有兜里的十来块钱,

 一个面包,

 是火车上的唯一旅行用品。

 骗术四:

 模糊概念给工资 好不容易拿到一份工, 高兴地去入职, 谁知并不是求职大吉, 而是入职在 前、 陷阱在后, 就拿试用期这件事来说, 有的单位是考察新人的工作能力, 有的 公司却在做" " 无本生意" " 。

 先是以吸引人的条件吸引人员兼职, 入职后, 先谈试验 期,什么都不给付, 然后再讲转正后根据工作能力" " 月薪面议" " , 不给明码标价,

 在这种口号的鼓励下, 同学们不知内情, 工作吃苦在前, 任劳任怨, 让干啥就干 啥, 让加班就加班, 辛辛苦苦试用期很快过去了 , 眼看就到了" " 薪酬面议" " 的日子,

 老

 板却开始以种种借口炒人了, 并在某天来一群新的" " 薪酬面议" " , 之前进来的人 几乎全部换手, 没人告诉新来的人内情, 他们依然在期望中为公司任劳任怨的干 着。

 总之,骗术种种, 请希望涉足勤工俭学的同学特别是新同学千万不要上当 受骗, 使身心受到伤害, 面对花样骗术, 长出火眼金睛。

  06:

 毕业生求职安全教育系列 06:

 大学生求职受骗案例 一、 利用招聘, 诱骗大学生踏入非法“传销” 陷阱

 张某、 吴某、 李某(女)

 是在同一高校上大三的美术专业的同班同学。

 2004 年 2 月的 一天, 认识张某的周某从广州打来电话, 说他现在是广州一家广告公司的业务副经理, 近来 因业务发展, 急需招聘美术、 广告设计方面的专业人才, 希望张某和他的同学能利用寒假机 会, 来广州实习打工, 月工资二千多元。

 如果觉得可以, 毕业后可去该公司工作。

 张某便与 同学吴某、

 李某三人一起到了广州。

 第二天,

 周某拿来合同书让他们每人填写了一份,

 并说:

 “您们现在已与公司签订了 合同, 明天就正式上班, 但每人要交押金 3 千元。

 如辞职离开公 司, 押金随时如数退还” 。

 三人一想, 既有熟人, 又有合同和承诺, 便从准备交学费和生活 费的钱里, 拿出 3 千元交了押金。

 当天下午, 周某就带三人开始岗前“培训” 。

 “培训” 并不是 讲广告设计等工作方面的事情, 而是讲怎样赚钱, 怎样暴富和赚钱要不择手段以及“发展下 线、 金字塔” 理论等等。

 在这样几次的“培训” 、 “洗脑” 中, 主讲的这些人慢慢地就撕掉了遮 羞布, “传销” 的面目暴露无遗。

 经过几天“培训” 、 “洗脑” 后, 公司让他们“上班” , 就是打电 话、 动员蒙骗您认识的、 想找工作的人来“工作” 。

 他们三人就这样上了 “贼船” 。

 转眼到了 开 学, 他们也没有回校上课。

 学校向家里打电话寻找时, 家里才知道孩子还没去学校报到, 吴 某、 李某的家长忙从广州把二人追回送到学校。

 此时, 他俩一分钱也没挣下, 反而连押金也 没有要回来, 前后每人共被骗了四千多元。

 而张某却铁了心, 死心塌地地走下去, 最后被学 校除名。

  【分析】

 非法传销组织诱骗学生参与非法传销活动的途径主要有两种:

 一是通过已经 参加非法传销的受骗者的同学、 朋友向其灌输“金钱是多么重要” , “传销如何好” , “挣钱又 快又多” , “要相信传销组织是不会骗人的” 等等, 把学生骗到外地。

 二是利用毕业生急于择 业的心理, 冒充用人单位与学生联系, 骗得学生信任, 将学生骗至外地。

 非法传销组织诱骗 学生的主要方法是:

 将学生骗到外地后以高回报和“参与创业” 为诱饵, 采取洗脑、 上课、 谈 心

 、 感情交流等方式, 骗取他们的高额传销培训费并诱使其参与非法传销, 同时让已被“洗 脑” 的学生, 诱骗更多的同学参加非法传销; 对于不被其所诱的大学生就限制其人身自由,

 强迫学生给家人、 同学打电话, 称自己有病或联系工作寄钱到他们的帐号。

  【提示】

 大学生被非法传销组织所骗受困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大学生自身防范意识薄 弱, 轻信他人上当受骗; 二是对同学、 朋友的介绍过于信任, 没想到熟人还会骗自己; 三是 就业压力过大, 择业时放松了必要的警惕, 轻信以用人单位身份出现的非法传销公司; 四是

 个别学生存在不劳而获的思想,

 被非法传销组织宣传的高额回报引诱,

 甘愿从事非法传销活 动。

  二、 收取保证金, 诈骗大学毕业生

 2004 年 5 月中旬, 马上要从甘肃省服装学校毕业的中专生韩小花(化名)

 开始为找工 作忙活了, 为了找到一个合适的工作, 韩小花连日奔波于各类人才市场。

 这时候, 一家名为 “武汉市广彤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分公司” 的企业招聘启示进入了她的视野, 经过初步了

 解, 这家公司提供的岗位是商场里的营业员, 两个月的实习期间, 月工资 600 元加提成, 转 正后月工资 800 元加提成, 如果营业情况好, 每个月的收入可以达到 2000 元左右。

 作为一 名刚刚毕业的中专生, 这样的待遇对她来说, 着实是很大的诱惑。

 但韩小花了 解到, 进这家 公司, 每人要收取 200 元的服装保证金, 用于制作工作服, 离开公司的时候, 200 元可以原 封退还。

 “现在社会上各种招工骗局比较多, 都是要收各种保证金, 会不会是骗局? ” 但是又 一想, “广彤公司是在一家比较正规的人才市场发布的消息, 应该不会有问题。

 ” 为了 慎重起 见, 韩小花决定等一等。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韩小花发现, 这家公司仍然一如既往地在人 才市场上招聘工作人员,

 不仅如此,

 兰州市一家较有影响的地方报纸也发布了 广彤公司的招 聘启示。

 不愿放弃这样一个好的机会, 韩小花决定去试一试。

 5 月下旬的一天, 韩小花来到 了位于兰州市城关区某大厦广彤公司的办公地点参加面试, 同时前来应聘的人有 100 多名,

 有些还是重点大学的毕业生。

 韩小花说, 一些应聘者为了 安全, 还专门到工商部门看了 广彤 公司的营业执照, 没有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 韩小花和许多应聘者对这个公司深信不疑。

 面 试完以后, 韩小花心甘情愿的交了 200 元服装保证金。

 6 月 5 日, 韩小花按照公司的约定来 到广彤公司的办公地点参加培训, 但却发现, 广彤公司和主管人员早已经人去楼空。

 发现上 当受骗, 韩小花和被广彤公司“录用” 的其它大学生向公安机关

 报了 案。

 据了解, 在广彤公司 诈骗案中,

 150 多名像韩小花这样的求职者上当受骗,

 有 其中大多数都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

 【提示】

 就业过程中, 骗子最感兴趣的往往是金钱, 只要您提高警惕, 捂紧“口袋” ,

 放好“钱包” , 骗子也只能望洋兴叹, 无计可施。

  三、 盲目签约, 不合理条款上当

 王利(化名)

 由于急于找到工作, 没来得及仔细推敲合同里的条款, 结果不但失去了

 这份工作还付了一笔违约金。

 据其称, 他与公司签合同时还未毕业, 但公司要求其进入实习

 期。

 在 4 个月的实习期里他卖力地工作, 却只能得到 300 多元钱的“实习工资” 。

 今年 5 月,

 他以为工作已经敲定, 打算回学校修完剩下的一些课程, 9 月再回到公司正式上班。

 但当他 向公司请假时, 公司却以合同中“工作前两年不得连续请假一周以上” 的条款为由, 认定王利 违约, 索要违约金。

 王利只好交了

 2000 元的违约金。

 【提示】

 签订协议时一定要谨慎, 要认真阅读协议中的每一条规定, 反复斟酌, 拿不 准的要向有关法律机构咨询后再作决定。

  四、 只身应聘, 女大学生做家教被害

 2004 年 7 月 24 日, 河北省石家庄市一女大学生王京(化名)

 在做家教时遇害身亡。

 今 年 23 岁的王京, 就读于省内某知名大学, 几天前到省会某地做家教时被杀害, 凶手的作案 手段极为残忍。

 据王京的朋友反映, 她是一个文静漂亮的女孩, 从小就很优秀, 从小学到大 学, 一直都是班干部。

 由于过分的轻信他人, 该同学在未经认真核实的情况下,只身去应聘 家教, 结果遇害。

  【提示】

 安全问题要时刻牢记, 危险离您并不遥远, 就业机会有无数, 生命只有一次。

  五、 利用求职者个人信息进行诈骗

 近期以来, 套取并利用求职者信息进行诈骗的案件屡见报端。

 毛先生日前在贵阳家中 接到一长途电话, 称其在广州读大学的儿子在车祸中撞伤, 正在医院抢救, 急需手术费 5 万元。

 毛先生闻讯立即拨打儿子手机却怎么也打不通, 相信真的出事了。

 就在此时, 一个自 称是儿子学校领导的人又打来电话, 证实确有其事, 并留下一个广州账号。

 毛先生连忙筹集 了 5 万元汇过去。

 几小时后, 毛先生终于打通儿子电话, 方知上当受骗。

 原来,儿子不久前 在网上发了一则求职应聘信息, 有人自称是某公司总经理, 想招聘他做兼职。

 儿子便将贵阳 家庭情况和电话号码告诉了对方。

 谁知道对方招聘是假, 套取家庭信息诈骗是真。

  无独有偶。

 2004 年 9 月中旬, 贵州邹先生突然接到一个告知儿子颅内出血入院抢救的 电话。

 邹先生立即给远在北京工作的儿子联系, 电话同样打不通。

 邹先生心急如焚, 马上按

  对方要求筹集了 10 万元钱到邮局汇兑。

 这一情况引起了邮局工作人员的警觉, 问清原由一 看, 发现对方提供的银行账号是重庆的, 就明白是骗局, 才没有让骗子的阴谋得逞。

 原来,

 邹先生的儿子在事发当天接到多个电话, 可就是没有声音。

 后来又有一个电话打来, 自称是 重庆市公安局, 称他的手机号码正被一名犯罪嫌疑人盗用, 为方便调查, 请他关机半天。

 过 一段时间, 他觉得事情蹊跷, 往家里打电话一问, 方知上当受骗。

  【提示】

 求职心切但莫大意, 在填写有关应聘表格时没有必要留下家庭信息, 尤其是 联络电话等, 骗子往往利用假招聘套取应聘者有关信息, 从而实施诈骗。

 应聘者家人稍不注 意, 就可能落入陷阱造成损失。

 同时, 要将案情通报给家人和亲朋, 告诫他们遇到类似情况 时, 不要轻信, 不要乱了方寸, 可向单位、 学校查实后再做出相应决定。

  六、 未签劳动合同, 自身利益受损

 柳明(化名)

 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 不仅工资待遇十分优厚, 而且因为由好朋友介绍,

 柳明十分放心。

 从事工作七月有余,

 一直未签订劳资合同,

 经打听企业内所有人员均未签订,

 好朋友拍着胸脯保证, 柳明也没有多想。

 不料一日忽被裁员, 公司一分赔偿金也没给。

 等到 想起找朋友询问时, 朋友已不知所踪。

 柳明后悔莫及。

  【提示】

 1、 外资企业没有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反劳动法的。

 柳明利益受侵 害, 可根据法律请求赔偿。

 2、 劳动法第 16 条规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 关系、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根据 1995 年 8 月 4 日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7 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 事实劳动关系,

 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行 政部门应予以纠正。

 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给赔偿。

 赔偿办法如下:

 (1)

 造 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 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 并加付工资收入的 25%的赔偿费用; (2)

 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 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 保护津贴和用品; (3)

 造成劳动者工伤、 医疗待遇损失的, 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 伤医疗待遇外, 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 25%的赔偿费用; (4)

 造成女职工和未成 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

 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

 还应支付相当于其他医疗 费用的 25%的赔偿费用; (5)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3、 无论何种情况发生, 合 同都是必要条件。

 没有合同, 法律很难为之伸张正

 义。

 大学生初入社会, 一定要多点心眼,

 留心用人单位的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如法人资格是否确实存在,

 公章是否具法律效力等。

  七、 档案托管引发纠纷

 朱云(化名)

 大学毕业后在私企工作, 档案搁在了人才中心, 由于与老板发生劳动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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