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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关于村书记乡村治理交流发言材料7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4-01-08 15:36:01

关于村书记乡村治理交流发言材料20XX年,我市认真贯彻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重建绍兴水城,重构绍兴产业”的战略部署,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深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村书记乡村治理交流发言材料7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村书记乡村治理交流发言材料7篇

关于村书记乡村治理交流发言材料篇1

  20XX年,我市认真贯彻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重建绍兴水城,重构绍兴产业”的战略部署,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深入实施“千万工程”,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不断促进农民物质富裕和精神富有,实现了美村和富民两翼齐飞。

  一、坚持科学规范,争创农村治污新业绩

  全市上下坚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抓紧抓实,创新政策举措,扎实有效推进。全市共完成新增治理村527个,新增受益农户20、17万户。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都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列入各级各类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市委、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会、现场会,两次组织开展全市性工作督导活动,推动工作落实。组建市县两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家团,共有专家126名,及时开展指导服务。举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类业务培训,累计培训超过3000人次。二是加快项目进度。全市以县域为单位,全部编制完成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完成543个村的项目图纸设计。专门下发文件,加强对规划设计单位委托、终端设施及主要建材采购、施工监理单位确定等招投标工作的规范管理,全市以县域为单位统一开展了主要材料招标采购。坚持科学治污、典型带动,扎实推进市级3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村建设,试点推广高负荷地下渗滤污水处理复合技术等7项先进适用技术。三是确保工程质量。编印《绍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手册》,制定实施质量巡查、材料检测、招标采购、专家指导、月报统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在全省率先研究出台《绍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指导性意见(试行)》,严把图纸审核关、材料质量、施工建设关、技术工艺关、监理监督关、验收评审关等“六关”。新昌县推出“一团一牌一碑一网一考核”的“五个一”工作制度,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了项目建设质量。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工作机制。四是强化要素保障。全市共整合落实15、2亿元资金专项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中,市财政落实7500万元专门用于市本级的以奖代补。在省补助资金竞争性分配中,新昌县、上虞区进入全省补助资金竞争性分配第1类县(市、区),其中新昌县获全省第7名。全市各级广泛组织开展“千企联千村,合力治污水”专项行动,支持和动员社会力量捐资、捐物、认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捐款超过3、5亿元。

  二、坚持建管并重,展现农村社区新风貌

  以村庄环境美化为目标,全面惠及和精品培育并重,加快建设和加强管理并举,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打造江南新水乡。一是全面改善农村环境。在全市村庄环境整治基本实现“轮一遍”的基础上,按照全域覆盖的要求,结合“双清”、“四边三化”、“三改一拆”等专项工程,以高速公路、国道沿线、名胜景区、城镇周边为重点,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提升村庄整治水平,目前诸暨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国家示范项目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建立健全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大力推广专业化、社会化保洁机制,积极采用舆论监督、行政问责等手段,深化农村环境整治保洁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如柯桥区从拓展“洁净乡村”竞赛活动、完善“双最”评选办法、启动庭院整洁户评选、区级领导挂职城乡环境“三长制”、加大奖惩力度等方面入手,努力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二是深入开展“四级联创”活动。以美丽乡村先进县、先进乡镇、精品村和美丽农家创建为载体,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年有12个乡镇、16个村成功创建市级美丽乡村先进乡镇、精品村,全市建成各级美丽农家3、9万户。嵊州市围绕建设“和美越乡”,突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建设名人圣地等美丽乡村示范区,成功创建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三是有序推进空心村改造。选择村级班子战斗力较强、群众实施改造愿望强、村内空心区成片面积较大且旧房占比高、村集体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且项目能实现资金平衡、建设用地占补平衡或节余的村开展空心村改造试点。全市当年新启动106个村开展空心村改造试点,累计完成27个村,完成改造面积1300亩,其中退宅还耕250亩,已安置农户近3000户,探索形成了“原地改造”、“土地收储”、“退宅还耕”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改造模式。四是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试点。全市确定了14个市级试点村(其中新昌县、上虞区的4个村被列入省级试点),各试点村因地制宜,在对农村垃圾进行分类的基础上,确定了太阳能生态处理、自然堆肥等不同方式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诸暨市赵家镇采用沼气生态池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模式,建造完成160立方米的太阳能堆肥仓,可消化解决450人口一年的生活有机垃圾。

  三、坚持人文特色,丰富村庄建设新

  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历史文化传承弘扬的过程,通过深入系统发掘、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人与自然、物质与精神、生产与生活、传统与现代的融合,深化和丰富美丽乡村建设。一是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完成省第二批5个重点村、21个一般村的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省审评;确定第三批10个市级历史文化村落重点村培育村。同时加快第一批省级重点村、一般村和第一、二批市级重点培育村的建设。全市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程共完成顶瓦修补4、57万平方米,墙体加固3、45万平方米,立面改造16、52万平方米,修复构件2974个,整体拆除不协调建筑2、11万平方米,修复村内古道31、4千米。二是加快农村文化培育建设。以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为重要载体,按照“五有三型”标准建设,整合行政村现有文化阵地,建设农村文化综合体,全年全市新启动农村文化礼堂建设73家。同时开展了农村文化礼堂“菜单式”活动,明确了一批法制宣传、科技普及、安全教育、健康知识、文艺活动、礼仪礼节、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活动项目,努力提高农村文化礼堂实效性。推进农家书屋和农村出版物小连锁店建设,新建农村出版物小连锁店6家,累计建成35家。三是开展花卉进村庄试点。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开展花卉进村庄活动,倡导在村庄内路旁、树下、广场、隙地、门前、庭院广泛栽花栽果,培育建设一批体现当地文化传统、产业特色的花卉街巷、花卉公园、花卉之家,大力弘扬花卉文化,使种花、爱花、赏花蔚然成风。全市共有31个村开展花卉进村庄活动,10个村创建成首批市级花卉村庄。如柯桥区的王坛镇东村村利用农业产业基地优势,分别以梅花为主要花卉,打造花卉村庄,形成村庄新特色。

  四、坚持创业创新,拓展农民增收新途径

  创新农村体制机制,优化农民创业环境,加快“美村”、“富民”的有机结合,把地域资源优势、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一是培育农村新型业态。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培育发展乡村旅游、休闲经济、民宿经济、农事体验、农村电子商务等农村新型业态。市政府专门出台发展乡村旅游产业的扶持政策,全面实施乡村旅游“1112”工程,计划培育2000家乡村旅游特色经营户(农家乐经营户、越乡民宿、家庭农场)。诸暨市赵家镇依托美丽乡村先进乡镇创建,兴建农村电子商务园区,培育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带动山区农民增收致富,其中的一家电子商务开业2个月就完成农产品销售200多万元。二是创新土地制度。积极推进以农村土地制度创新为主题的柯桥区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深化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创新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实现农村宅基地跨村流转,允许农村宅基地在坚持“一户一宅”、法定面积和接收村同意的前提下,在镇乡域范围内调剂、购置。制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发证工作的指导意见》,扎实推进全市农房确权登记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建设,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因地制宜探索物业经营、资源开发、产业发展等多种发展模式,增强持续增收能力,鼓励村集体通过整理、收购、置换等途径,利用村集体建设用地,村级留用地和村庄整理节余土地,建设各类物业项目,使物业成为村集体经济稳定而持续的收入来源。

关于村书记乡村治理交流发言材料篇2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xx〕5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践行“两山”理念,建设中国最美县域,按照打造实施乡村振兴先导区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八个村”建设,大力发展美丽经济的同时推广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

  二、基本原则

  1.党建引领。将村党组织的建设贯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始终,注重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政治功能,增强感召力、影响力,使其成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

  2.三治融合。应正确处理好自治、法治、德治三者的协同关系,将三治结合的理念和方法,应用于乡村治理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相互贯通。

  3.以民为本。坚持群众主体,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引导群众增强自主意识,激发群众活力与能动性,积极广泛参与乡村治理。

  4.因村施策。根据本村村情、民情与人文风俗,注重培育多元治理主体,建立符合本村实际、既有共性又有特色、实用且可操作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和模式。

  5.传承创新。继承发展“枫桥经验”、“后陈经验”、“余村经验”,顺应时代、把握规律,推动乡村治理理念、方法与体制机制创新。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乡村治理“余村经验”推广运用全覆盖,“八个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高质量完成省级善治示范村建设任务,力争《乡村治理工作规范》地方标准申报国家标准。乡村治理在理念创新、实践探索上持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到20xx年,“余村经验”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创新丰富、影响力持续扩大,自治、法治、德治水平显著提高、结合程度更加紧密,“八个村”乡村治理工作规范更加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76个以上、覆盖率达到40%以上,建成省级善治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社会治理与生态文明同步推进、善治乡村与美丽乡村一体建设,在全省全国率先建成乡村治理现代化样板区。

  四、试点内容

  (一)坚持“支部带村”,凝聚乡村社会治理合力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组织对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创新党组织设置,以“大村带小村、强村带弱村、村企联合”等形式,探索推进镇村区域党建联盟和农村新社区党建工作。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做到能兼则兼,其中1000人以下的村原则上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

  2.巩固基层战斗堡垒。深入贯彻落实“双创双全”组织力提升工程,大力推行党支部“B(标准)+T(特色)+N(若干任务)”内容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基本制度,持续深化党建工作规范提升。结合“美丽党建”强基行动,深入实施新一轮“百村示范、千村晋位”专项行动,到20xx年,县级整乡推进示范乡镇(街道)党委比例达到1/3以上,县级先锋示范村党组织比例达到1/3以上。

  3.壮大党员先锋队伍。深入实施“头雁领航计划”,培养选拔政治强、能带富、善治理的村党组织带头人,抓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人一档”,推行“三色管理”和不称职村社干部“歇职教育”,建好用好村社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到20xx年,村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超过50%。深入实施村党组织书记“雏雁计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照每村2名(40周岁以下的至少有1名)后备培养对象的要求,逐村建立后备力量名单。

  (二)坚持“发展强村”,增强乡村社会治理动力

  1.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安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因地制宜,精准推广“飞地强村”发展模式,有效盘活闲置、低效的村级集体存量资源资产,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推动人才、资金“上山下乡”,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强化要素保障。到20xx年,基本消除村集体经营性收入40万元以下的村,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20万元以上,年收入200万元以上的村达50%以上。

  2.促进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发展“高质量、高水平”绿色生态高效农业。大力开展乡村经营,积极发展美丽乡村全域旅游、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做优做精美丽产业,促进农村电商稳步增长。到20xx年,完成1个国家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2个省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提升茶、竹两条示范性农业生产链产值30亿元以上;乡村经营示范村达35个;建成A级景区村庄20个,其中3A级以上5个;电商专业村达25个,村级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农产品网上销售额达到25亿元。

  3.全面创造农民群众美好生活。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农民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户以闲置农房、承包经营权等多种方式入股,与村集体、工商资本等合作取得收益。完善农村养老、公共教育卫生体系,加大农村常住居民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加强对低收入农户的帮扶和救助力度,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途径。到20xx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6万元,城乡收入比缩小到1.7:1以下。

  (三)坚持“民主管村”,激发乡村社会治理活力

  1.强化村级自治。积极引进社会化服务,发挥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完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发挥村规民约效能,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善用舆论和道德力量来强化村规民约执行力,发挥法规、村规、家规在基层乡村治理中的协同作用。在“微网格”基础上探索开展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自治单元的“微自治”,激活乡村治理的“神经末梢”,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

  2.丰富自治形式。以“遇事大家议、决策大家定、有事大家干”为原则,完善提升“三重两轮票决制”、“五议两公开”制度,不断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实现形式。大力推广“五个所有”、“四个不出村”、“两山议事会”、“和谐共建会”等经验做法,推进以民主议事为形式,集科学决策、合力干事和效果评估于一体的基层民主管理方式。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开展。

  3.鼓励多方参与。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开展统战工作,全面建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人才库,积极发展县级层面的“联谊会”,通过搭建工作载体、规范建设标准、试点稳步推进,引导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广“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志愿者队伍”“优秀人才队伍”等经验做法。

  (四)坚持“依法治村”,保持乡村社会治理定力

  1.提升民主法治村等级。大力实施全国首个民主法治村建设市级地方标准《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全面落实《湖州市民主法治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按照“有标识、有阵地、有人才、有服务”的“四有”要求,实施亮牌提升、阵地建设、队伍建设、法治服务四大工程。到20xx年,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55个,市级民主法治村达标率100%。

  2.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全面推动法律服务乡村全覆盖,加快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e服务微信群”建设全覆盖,实现线下、线上服务有机融合,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推广律师站点驻村、法官联村等创新模式,下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定期开展村务“法律体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推动法律服务延伸至末梢。

  3.营造依法办事氛围。坚持开展法治教育,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加大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力度,建立“法律大讲堂”,开展“法治宣传村村行”专项行动和“以案释法”活动,建好村村需“裸晒”、户户能点播的“法治家园”数字电视云频道,提升农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五)坚持“道德润村”,提升乡村社会治理内力

  1.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安吉试点,深入推进“一七百千万”实践中心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走亲“最后一公里”系列活动,弘扬崇德向善、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培育淳朴民风。发挥“一约四会”制度作用,着力推进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常态化开展“垃圾不落地、出行讲秩序、办酒不铺张、邻里讲和谐”等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

  2.提升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安吉好人”选树等;建立千万元安吉好人基金;加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引导力度,打造“家园先锋”、“家园卫士”、“家园文工”、“家园园丁”、“家园医生”“家园顾问”等六大家园志愿服务队伍;深化未成年人“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基层道德文化特点,加强区域道德品牌建设,生动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实现治理效能与道德提升相互促进。

  3.推动农村文化建设升级。以全省实施万家文化礼堂引领工程为契机,大力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管、用、育”一体化,到20xx年,实现文化礼堂建设行政村全覆盖。以农村文化礼堂为主阵地,整合农村宣传文化、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资源,推进基层“六文”阵地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施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组建基层文艺团队,以团队带活动,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农民文化素养。

  (六)坚持“生态美村”,增添乡村社会治理魅力

  1.打造生态宜居环境。正确处理经济发展、村庄建设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执行生态红线管控制度,杜绝不合理开发,保护水资源、公益林,提升环境总体质量。深入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行动,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全域“双禁”等措施,持续打造一批生态文明建设与“两山”实践创新示范点。到20xx年,高标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优良率达到85%以上。

  2.提高美丽乡村层级。根据《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着力打造“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升级版,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美丽乡村全域建设,持续高品味建设美丽乡村,高品质推进乡村振兴,引导控制村庄整体风貌,融入文化元素、突出乡土特色、体现乡土风情,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到20xx年,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达60个,市级美丽乡村全覆盖,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全覆盖。

  3.实施长效规范治理。大力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垃圾源头分类的村实现全覆盖,推广“垃圾不落地”等经验做法。到20xx年,188个行政村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全覆盖。健全完善城乡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打造更干净、更整洁、更美观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卫生县城和卫生村镇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背街小巷及乡村结合部环境卫生治理。

  (七)坚持“平安护村”,消除乡村社会治理阻力

  1.构建立体化治理体系。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平台的运行效能。大力构建“防控人网+数据智网+全科地网+监控天网”的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落实相应政策。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深入实施村居“雪亮工程”,建立健全镇村户三级联网联控的视频监控网络。

  2.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加快推动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检务办事标准指引、公安“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延伸至农村,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水平。大力开展自防自治,积极推广“平安家园卫队”、“优秀人才”有益经验,不断壮大护村队、护厂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分级分类培育打造一批社会治理样板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早化解”。

  3.加强全科化网格建设。建设专职的“六+X”模式“全科网格员”队伍,发挥其在协助做好基础信息收集、社会治安巡防、问题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政策法规宣传等方面的作用,确保“点上有人守、线上有人巡、面上有人控”。深化“支部建在网格上”,依托网格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推动党员干部就近、就亲、就熟联系服务群众,把党的工作延伸覆盖到每个全科网格。

  (八)坚持“清廉正村”,规范乡村社会治理权力

  1.规范农村基层公权力运行。推进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围绕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完善落实村级事务清单及流程规范。制定村级微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发包方式,加强全程公开和监管。加强村级廉情工作站建设,构建村级联合监督模式。落实安吉县清廉正村八项要求,完善清廉乡村评估体系,推进清廉乡村示范村、示范带、示范群建设,塑造具有鲜明安吉特色的清廉乡村建设品牌。

  2.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深化村级“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三务”公开目录,细化公开标准,建立数字电视、手机APP等多元化公开渠道,确保群众见得到、看得明、能监督、易参与。深化阳光村务指数评价,推行“点题公开”“疑问反馈”、“公开到户”等制度。完善“村财民理乡管”模式,全面推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务卡结算制度,推行村组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放,全面实行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和村级财务逐笔公开。

  3.加大基层“微腐败”惩处力度。加强乡镇纪委(监察办)规范化建设,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村居基层延伸,强化对基层公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及其“保护伞”。深化完善巡镇带村工作,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五、方法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0月底)

  成立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安排专职人员;召开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0月)。

  1.细化方案。围绕“八个村”试点内容,细化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氛围营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的良好氛围。

  3.组织落实。根据试点细化方案,落实横向、纵向责任分工,鼓励试点先行,推动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加大政策扶持,健全完善农村各项制度,深化和提升农村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对照建设工作任务要求,固强补弱,确保成效。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底前)。

  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试点工作总结、典型案例撰写、改革经验提炼等相关工作,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乡村治理机制体系。同时,完成总结报告,迎接评估鉴定。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摆在重要位置,作为打造新时代浙江(安吉)县域践行“两山”理念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的重点工作之一加以推进。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体制,县委、县政府成立安吉县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强化工作统筹,明确推进计划,全面细化落实,狠抓督查考核。加强对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治理的实绩考核,纳入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工作考核和综合考核内容。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工作总牵头总协调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督促抓好“清廉正村”,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组织部门牵头负责“支部带村”,以党建引领推动乡村治理。宣传部门牵头负责“道德润村”,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农村文化和道德建设。政法部门牵头负责“平安护村”,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部门牵头负责“民主管村”,指导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创新民主协商形式载体。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负责“依法治村”,全面提升乡村法治水平。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发展强村”“生态美村”,指导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统战部门要做好统战、农村宗教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健全对乡村治理的投入保障机制。工青妇、农合联等组织要发挥好各自联系群体的作用。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指导和推进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要素保障。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优化乡镇(街道)干部队伍结构,集聚乡村治理人才骨干力量;制定实施乡村治理专题干部培训计划,开展好全科网格员、社会工作者等乡村治理人员培训。发挥各级各类智库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创新做法和有益经验,举办与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各领域交流合作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全媒体的传播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乡村治理的做法和成效,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凝聚全社会共同推动乡村治理的磅礴力量。

关于村书记乡村治理交流发言材料篇3

  三岔河镇新口村地处湘鄂两省交界处,与湖北团山接邻,交通便利,经济实力强劲,人居环境优美,村风文明淳朴。全村辖17个村民小组,占地面积3803亩,农户752户,总人口2924人。2014年,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结合我村实际,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改革创新理念为指导,围绕“四美一化”建设目标,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现将全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认真抓好美丽乡村创建的宣传发动工作,召开美丽乡村建设群众动员大会,同时通过广播、宣传栏等方式进行美丽乡村建设宣传,新增四块宣传橱窗,每月召开四次广播会,大力宣传环境卫生和文明创建,激发农民群众投身美丽乡村建设的热情,做到全村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100%。

  二是召开党员群众会,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讨论研究,拟定了一个符合村情民意的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美丽乡村建设的整体规划编制已经完成初稿。

  三是是统筹使用好各类项目资金,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一是争取财政资金引导。二是全面整合涉农项目。争取部门支持力度,对所有涉农项目进行梳理整合,积极向国家、省申报建设项目。三是争取外援资金。加强与在外知名人士的联系、联谊,引导在外知名人士,对家乡的建设鼎力支持、无私援助,为创建工作争取更多的外援资金,为完成“规划”和“目标”筑牢坚实的经济基础。四是注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鼓励村民围绕房屋改造、产业发展等方面筹资筹劳建设美丽乡村。

  四是突出村民自治管理。完善以村党支部为核心,各类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为主体,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纽带的农村新型组织体系。加强“党支部领导、村民代表会议决策、村委会执行、村民组织监督”的自治模式。大幅提升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水平。

  五是因地制宜,将美丽乡村创建工作与日常各项工作相结合,为创建工作打下基础。将美丽乡村建设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农村环境整治、公路、改水、电网改造、危房改造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

  基础设施方面投入约100万,完成总进度的85%。完成了集镇码头道路硬化延伸600米;码头街道损坏路面重建500米;改造隔离花坛8个;集镇码头亮化路灯整修50盏,2500米。新修田间碴石机耕道1500米;完成了老年文体活动中心新建;完成了村部整修改造;通过村民自治,发挥组长作用,农户自筹资金,疏理了全村2万米的毛沟斗渠;挖机疏通主干沟渠2000米。

  产业发展方面总投入28万。发展蔬菜面积100亩;发展葡萄园面积20亩;新增养殖水面200亩;加扩蔬菜面积100亩。准备将新发展的两百亩南瓜,打造成“一村一品”。

  环境整治方面投入25万。一是生活垃圾清理。修建回收仓库,逐步建立垃圾分类、废品回收体系;成立保洁员队伍,建立长效机制;集镇码头新增垃圾围和转运垃圾车辆;2、养鸡场的粪便处理。6个养鸡场建高标准鸡粪发酵密封池6个。

  启动的项目有集镇防控体系建设和电网改造。针对集镇码头有流窜作案的盗窃行为,准备在集镇码头安装摄像监控6处。本打算十月份完成,但因为资金不到位,被搁置。针对西线电压太低,灯都不太亮的问题,准备在集镇电力保障上增容改造,一是增容300千瓦的变压器一台,二是更换原老化线路3000米。需要投入资金32、5万元。现在已准备好电线杆两百多根。

  下半年工作安排:

  目前,各项工作都在按创建规划方案有序进行,存在的问题就是资金缺口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筹资筹劳。

  明年工作重点一是加大教育培训和文明创建力度,主要是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通过“道德讲堂”、“五好家庭”评比等活动的开展,树立道德模范典型,形成争先意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行为文明。

  二是积极向上争取危房改造指标,完成部分危房改造。

关于村书记乡村治理交流发言材料篇4

  摘要:乡村治,天下安。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要求乡村治理实现治理有效,但是,当前我国乡村治理存在法治缺失、行政化、空心化等困境,这些困境不破解,就谈不上实现乡村振兴。在乡村振兴背景下,要解决乡村治理难题,可以从思想、制度、经济、人才四个方面齐发力,四管齐下破解困境,实现振兴。

  1乡村振兴战略对乡村治理的要求

  党和国家十分关心乡村发展和乡村治理,进入新时代,为解决好“三农”问题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可以说,乡村的发展质量就直接影响着我国的现代化水平和质量,现在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好比给乡村下了一场及时雨,让乡村发展焕发生机和活力。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其中,“治理有效”是推动乡村振兴的保障性要素和关键性环节。打铁还需自身硬,乡村振兴有国家政策支持之外,更需要乡村自身增强治理能力。因此,要走乡村振兴的发展道路,就必须要夯实乡村治理根基,把握好乡村治理关键环节。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无乡村善治,必无乡村振兴。

  2当前乡村治理面临的困境与挑战

  2.1治理内容困境:自治水平低,法治意识弱,德治力量小

  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是践行村民自己当家做主的村民自治制度。但农村地区经济条件差,大多数人还在为基本生活愁苦,而对于自治和权利表达关心较少。绝大部分村民并不关心政治生活,持有一种自治消极、政治冷漠的态度,这导致自治效果大打折扣。自治需要文化基础,显然在这方面农村的硬件设施并不扎实,村民受教育程度低,对自治制度的理解和认识不够深刻,简单的认为自治就是想管什么就管什么、想怎么管就怎么管。这导致村民自治主体被歪曲,出现“一人之治”的不正常现象;导致村民自治功能行政化和经济化;导致村民自治权力异质化,居心不良之人乘机大行腐败之风。先天的缺陷,再加上后天条件的不足,乡村治理自治水平低,自治形势严峻。

  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在农村仍然根深蒂固,一些村民遇事仍然相信迷信而拒绝科学,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薄弱,不信法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比比皆是。当前我国正在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而农村的种种“不法行为”与此相悖,不符合乡村治理法治要求。在德治方面,农村地区主要表现为德治力量小,德治本是农村的优势,但当前这种优势不仅不存在,还成了乡村治理过程中一种局限。拜金主义、功利主义、奢靡之风、攀比之风、懒惰之风等种种不良社会风气流入农村,造成道德下滑,乡风败坏,德治力量被严重削减。

  2.2治理方式困境:传统乡村治理方式不适应新时代乡村治理现代化要求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乡村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而现在已经转换为“半熟人社会”,“乡土中国”转变为“城乡中国”。我国传统乡村治理方式采用的是正式村民自治与非正式乡村德治相结合的模式当前这种模式已日益凸显出其局限性。新时代乡村社会矛盾更加尖锐,乡村治理问题更加复杂,“单一”利益主体变为“多元”利益主体,“单位人”变为“社会人”再加上乡村社会流动性加大,旧模式已经不适应新要求。因此,必须转变传统的治理模式,创建现代化的乡村治理体系。

  2.3治理体制困境:乡村治理“行政化”现象明显

  在实际生活中,村民往往忽视了自治的权利,忘记了自己是主人这个身份,村治演变出“行政化”现象。在乡村社会里,大多数村民都会有“官本位”思想,即便知道是村民自治制度,但依旧会认为“村长”“村支书”“村组长”等是“官”,在日常工作中会习惯按指令行事,习惯把自己当下级,坚决服从上级命令,忽视掉自治、自主、自决、自裁。从成文制度来看,村民委员会起到的是一个桥梁和中间人的作用,主要是负责将政府和村民连接起来,但是在农村政治实践中,乡镇政府把村委会当下级组织,将其“行政化”,把“指导”变为“领导”。乡镇政府对于各村来说就是“一肩挑”“一言堂”,拥有绝对的话语权,而村干部和村民就变成了下属,村干部既从身份上成了“行政化”,也从行为上成了“行政化”。普遍“行政化”歪曲了村民自治性质,导致乡村治理难度加大。

  2.4治理主体困境:乡村“空心化”严重,治理主体缺失

  在农村,大多数村民以农业为生,但农业经营成本高、历时长、收入低,农村本土资源和条件不能为当地村民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村民为寻求更好的发展纷纷选择离开农村,涌向大城市。外面世界繁华现代,与朴素简单的乡村社会截然不同,城市强大的“虹吸效应”吸引了乡村大量的人才、技术和资金,致使资源流失。随着乡村“空心化”加剧,大多数农村地区只见楼房高起,却不见人群居住,往往只有过年过节时农村人口会大量返乡,节日一过村又成了“空心村”,这种节假性的人口流动深深影响着乡村治理效果,甚至会加剧乡村治理难度。乡村治理,毋庸置疑,治理的主体是村民,服务的对象也是村民,但人口的流失和流动,使得乡村治理主体缺位。留在乡村的“三留守”人员,他们整体文化程度低,公民意识不强,政治参与消极,乡村治理主动性低,即便有心也无力参与乡村治理和乡村发展。乡村严重“空心化”,导致乡村主体自治缺位,使农村基层自治工作难以有序开展、乡村集体事务管理监督时常流于形式。

  3破解乡村治理困境,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3.1思想路径:....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治理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部分,其治理好坏与国家命运发展休戚相关。破解困境,实现振兴,......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一要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始终坚定党的政治理想和政治目标,始终坚定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路线。二要坚持党的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人员调配、职位安排、职责分工等工作要坚决服从党的组织领导和组织建设。三要坚持党的思想领导,思想牢固是重点,必须坚定“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乡村治理工作的思想战线。

  3.2制度路径: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乡村治理是一项兼具复杂性和系统性的长期工程,不能一蹴而就,必须结合当下的新形势,制定一套与时俱进的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不是简单的“1+1+1”,而是系统、要素、环境、结构、功能的重新生成,是一种深度融合和整体推进,深刻地体现出系统性和总体性特征。“三治融合”不能搞还原论,不能分而治之,而要坚持整体论,通盘设计、统筹兼顾,将“三治”融合到全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三治”是内容,“融合”是精髓,要精准把握自治是基础,法治是保障,德治是支撑的基本原则,才能达到“三治”实质融合,才能真正达到“3X3X3”的治理效果。

  3.3经济路径:大力发展乡村经济,夯实乡村治理物质基础

  经济是基础,进入新时代,发展乡村经济必须要抓住政策优势,立足于本土资源,走乡村特色经济发展道路。发展乡村特色经济,必须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指导,促进农村经济高速度、高质量发展。必须要坚持经济与生态平衡发展,经济收入增长的同时又有山清水秀、鸟语花香。必须要立足于本土文化,大力引进信息化、智能化、“互联网+”的数字经济,与时代接轨。唯有经济扎实,才能保证乡村振兴持续发展。

  3.4人才路径:立足于新乡贤文化,引进新乡贤人才参与乡村治理

  “空心化”导致乡村治理的主体缺失。因此,必须要引导农村人力资源回流,立足于新乡贤文化,引进新乡贤人才参与乡村治理。乡村振兴关键在于人才振兴,新乡贤作为“有学识、有人脉、有能力、有资源”的能人群体,对实现“治理有效”发挥引领作用。乡贤文化是地域性的精神文化,是扎根于乡村本土社会的文化,具有贤、诚等特点,推进乡贤文化建设,有利于培育文明乡风,乡村富裕发展。乡村社会有其独特的人情、人文,立足于本村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思、乡愁来吸引和凝集各方成功人士返乡并投入乡村治理中,是乡村治理的另一创新之举。中国人讲究落叶归根,具有浓浓的家乡情怀,新乡贤的回归能为乡村发展和乡村治理带来新的技术、人才和资金,能有力促进乡村振兴。乡村治理要依靠内生性自治,这种内生性主要是来源于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新乡贤的回归能加强这种联系,增强内生性,有助于重建乡村治理秩序。新乡贤既有对乡村社会的独特情怀,又有新思想、新理念、新价值,他们参与乡村治理能更好的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总之,乡村振兴背景下,必须要从思想、制度、经济、人才四个方面入手,全力破解乡村治理困境,为实现乡村振兴创造善治环境,只有达到乡村善治,才能有序推进乡村振兴。

关于村书记乡村治理交流发言材料篇5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黟县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关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批复》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实施方案》由县农水局于20xx年1月底开始起草,于月底形成了《实施方案》初稿。2月26日向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征求了意见建议,县政府分管领导3月3日主持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并根据征求的意见建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经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3月19日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4月15日以办字〔20xx〕12号文件正式印发实施。

  三、工作目标

  充分利用我县资源禀赋,将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作为全县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从20xx年起,利用2年时间,从8个方面系统推进,力争到20xx年,争创20%以上的村为乡村治理示范村,50%以上的乡镇为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全县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村民自治实践得到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得以进一步健全,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具有黟县特色的乡村社会基本建立,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四、主要内容

  《方案》分六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全面明确了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是目标任务,明确了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目标是基本建立黟县特色的乡村社会,基本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部分是试点内容,明确了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从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建立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机制、建立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建立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完善基层治理方式、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等八个方面系统推进。

  第四部分是重点工作,明确了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重点是加强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乡村自治能力、推进乡村法治建设、丰富乡村德治内涵、创新乡村有效治理机制、促进乡村经济协调发展。

  第五部分为时间安排,明确了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时间从20xx年开始至20xx年12月底结束,分为试点准备(20xx年2月—20xx年3月)、组织实施(20xx年4月—20xx年6月)、巩固提高(20xx年7月—12月)三个阶段。

  第六部分为保障措施,明确了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机制、严格督促检查、加强培训宣传四个方面保障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五、创新举措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作为根本目的,从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建立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机制、建立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建立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完善基层治理方式、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8个方面系统推进,通过加强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乡村自治能力、推进乡村法治建设、丰富乡村德治内涵、创新乡村有效治理机制、促进乡村经济协调发展6个方面25项具体工作措施,积极探索建立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和统一高效的乡村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党建引领“三治”,创新试点实施“一网三治六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强化村级权力监管,大力推进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提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试点周期2年,从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底前完成。一是试点准备阶段(20xx年2月—20xx年3月)。成立黟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各方职责。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20xx年6月)。牵头单位按照计划组织实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加强工作调度,协调指导落实,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县委农工办定期督促检查,适时通报,确保按期按质完成工作目标。三是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7月—12月)。县委农工办牵头组织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验收总结。对试点成效较好的示范乡镇、示范村,选树典型,推广经验;对于试点成效不明显或问题较多的乡镇、村,挂牌整改。梳理完善可行可用的制度,归纳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力争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黟县模式”。

  七、关键词解释

  一网:推进乡村治理网格优化,建立党组织领导的统筹协调机制。

  三治:提升乡村自治能力、推进乡村法治建设、丰富乡村德治内涵。

  六服务:“访民”宣传服务、“惠民”生活服务、“乐民”文体服务、“安民”法律服务、“暖民”关爱服务、“富民”发展服务。

关于村书记乡村治理交流发言材料篇6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xx〕5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践行“两山”理念,建设中国最美县域,按照打造实施乡村振兴先导区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八个村”建设,大力发展美丽经济的同时推广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

  二、基本原则

  1.党建引领。将村党组织的建设贯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始终,注重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政治功能,增强感召力、影响力,使其成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

  2.三治融合。应正确处理好自治、法治、德治三者的协同关系,将三治结合的理念和方法,应用于乡村治理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相互贯通。

  3.以民为本。坚持群众主体,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引导群众增强自主意识,激发群众活力与能动性,积极广泛参与乡村治理。

  4.因村施策。根据本村村情、民情与人文风俗,注重培育多元治理主体,建立符合本村实际、既有共性又有特色、实用且可操作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和模式。

  5.传承创新。继承发展“枫桥经验”、“后陈经验”、“余村经验”,顺应时代、把握规律,推动乡村治理理念、方法与体制机制创新。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乡村治理“余村经验”推广运用全覆盖,“八个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高质量完成省级善治示范村建设任务,力争《乡村治理工作规范》地方标准申报国家标准。乡村治理在理念创新、实践探索上持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到20xx年,“余村经验”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创新丰富、影响力持续扩大,自治、法治、德治水平显著提高、结合程度更加紧密,“八个村”乡村治理工作规范更加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76个以上、覆盖率达到40%以上,建成省级善治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社会治理与生态文明同步推进、善治乡村与美丽乡村一体建设,在全省全国率先建成乡村治理现代化样板区。

  四、试点内容

  (一)坚持“支部带村”,凝聚乡村社会治理合力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组织对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创新党组织设置,以“大村带小村、强村带弱村、村企联合”等形式,探索推进镇村区域党建联盟和农村新社区党建工作。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做到能兼则兼,其中1000人以下的村原则上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

  2.巩固基层战斗堡垒。深入贯彻落实“双创双全”组织力提升工程,大力推行党支部“B(标准)+T(特色)+N(若干任务)”内容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基本制度,持续深化党建工作规范提升。结合“美丽党建”强基行动,深入实施新一轮“百村示范、千村晋位”专项行动,到20xx年,县级整乡推进示范乡镇(街道)党委比例达到1/3以上,县级先锋示范村党组织比例达到1/3以上。

  3.壮大党员先锋队伍。深入实施“头雁领航计划”,培养选拔政治强、能带富、善治理的村党组织带头人,抓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人一档”,推行“三色管理”和不称职村社干部“歇职教育”,建好用好村社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到20xx年,村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超过50%。深入实施村党组织书记“雏雁计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照每村2名(40周岁以下的至少有1名)后备培养对象的要求,逐村建立后备力量名单。

  (二)坚持“发展强村”,增强乡村社会治理动力

  1.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安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因地制宜,精准推广“飞地强村”发展模式,有效盘活闲置、低效的村级集体存量资源资产,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推动人才、资金“上山下乡”,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强化要素保障。到20xx年,基本消除村集体经营性收入40万元以下的村,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20万元以上,年收入200万元以上的村达50%以上。

  2.促进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发展“高质量、高水平”绿色生态高效农业。大力开展乡村经营,积极发展美丽乡村全域旅游、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做优做精美丽产业,促进农村电商稳步增长。到20xx年,完成1个国家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2个省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提升茶、竹两条示范性农业生产链产值30亿元以上;乡村经营示范村达35个;建成A级景区村庄20个,其中3A级以上5个;电商专业村达25个,村级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农产品网上销售额达到25亿元。

  3.全面创造农民群众美好生活。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农民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户以闲置农房、承包经营权等多种方式入股,与村集体、工商资本等合作取得收益。完善农村养老、公共教育卫生体系,加大农村常住居民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加强对低收入农户的帮扶和救助力度,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途径。到20xx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6万元,城乡收入比缩小到1.7:1以下。

  (三)坚持“民主管村”,激发乡村社会治理活力

  1.强化村级自治。积极引进社会化服务,发挥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完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发挥村规民约效能,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善用舆论和道德力量来强化村规民约执行力,发挥法规、村规、家规在基层乡村治理中的协同作用。在“微网格”基础上探索开展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自治单元的“微自治”,激活乡村治理的“神经末梢”,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

  2.丰富自治形式。以“遇事大家议、决策大家定、有事大家干”为原则,完善提升“三重两轮票决制”、“五议两公开”制度,不断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实现形式。大力推广“五个所有”、“四个不出村”、“两山议事会”、“和谐共建会”等经验做法,推进以民主议事为形式,集科学决策、合力干事和效果评估于一体的基层民主管理方式。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开展。

  3.鼓励多方参与。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开展统战工作,全面建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人才库,积极发展县级层面的“联谊会”,通过搭建工作载体、规范建设标准、试点稳步推进,引导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广“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志愿者队伍”“优秀人才队伍”等经验做法。

  (四)坚持“依法治村”,保持乡村社会治理定力

  1.提升民主法治村等级。大力实施全国首个民主法治村建设市级地方标准《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全面落实《湖州市民主法治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按照“有标识、有阵地、有人才、有服务”的“四有”要求,实施亮牌提升、阵地建设、队伍建设、法治服务四大工程。到20xx年,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55个,市级民主法治村达标率100%。

  2.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全面推动法律服务乡村全覆盖,加快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e服务微信群”建设全覆盖,实现线下、线上服务有机融合,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推广律师站点驻村、法官联村等创新模式,下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定期开展村务“法律体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推动法律服务延伸至末梢。

  3.营造依法办事氛围。坚持开展法治教育,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加大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力度,建立“法律大讲堂”,开展“法治宣传村村行”专项行动和“以案释法”活动,建好村村需“裸晒”、户户能点播的“法治家园”数字电视云频道,提升农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五)坚持“道德润村”,提升乡村社会治理内力

  1.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安吉试点,深入推进“一七百千万”实践中心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走亲“最后一公里”系列活动,弘扬崇德向善、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培育淳朴民风。发挥“一约四会”制度作用,着力推进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常态化开展“垃圾不落地、出行讲秩序、办酒不铺张、邻里讲和谐”等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

  2.提升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安吉好人”选树等;建立千万元安吉好人基金;加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引导力度,打造“家园先锋”、“家园卫士”、“家园文工”、“家园园丁”、“家园医生”“家园顾问”等六大家园志愿服务队伍;深化未成年人“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基层道德文化特点,加强区域道德品牌建设,生动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实现治理效能与道德提升相互促进。

  3.推动农村文化建设升级。以全省实施万家文化礼堂引领工程为契机,大力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管、用、育”一体化,到20xx年,实现文化礼堂建设行政村全覆盖。以农村文化礼堂为主阵地,整合农村宣传文化、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资源,推进基层“六文”阵地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施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组建基层文艺团队,以团队带活动,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农民文化素养。

  (六)坚持“生态美村”,增添乡村社会治理魅力

  1.打造生态宜居环境。正确处理经济发展、村庄建设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执行生态红线管控制度,杜绝不合理开发,保护水资源、公益林,提升环境总体质量。深入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行动,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全域“双禁”等措施,持续打造一批生态文明建设与“两山”实践创新示范点。到20xx年,高标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优良率达到85%以上。

  2.提高美丽乡村层级。根据《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着力打造“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升级版,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美丽乡村全域建设,持续高品味建设美丽乡村,高品质推进乡村振兴,引导控制村庄整体风貌,融入文化元素、突出乡土特色、体现乡土风情,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到20xx年,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达60个,市级美丽乡村全覆盖,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全覆盖。

  3.实施长效规范治理。大力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垃圾源头分类的村实现全覆盖,推广“垃圾不落地”等经验做法。到20xx年,188个行政村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全覆盖。健全完善城乡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打造更干净、更整洁、更美观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卫生县城和卫生村镇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背街小巷及乡村结合部环境卫生治理。

  (七)坚持“平安护村”,消除乡村社会治理阻力

  1.构建立体化治理体系。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平台的运行效能。大力构建“防控人网+数据智网+全科地网+监控天网”的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落实相应政策。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深入实施村居“雪亮工程”,建立健全镇村户三级联网联控的视频监控网络。

  2.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加快推动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检务办事标准指引、公安“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延伸至农村,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水平。大力开展自防自治,积极推广“平安家园卫队”、“优秀人才”有益经验,不断壮大护村队、护厂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分级分类培育打造一批社会治理样板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早化解”。

  3.加强全科化网格建设。建设专职的“六+X”模式“全科网格员”队伍,发挥其在协助做好基础信息收集、社会治安巡防、问题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政策法规宣传等方面的作用,确保“点上有人守、线上有人巡、面上有人控”。深化“支部建在网格上”,依托网格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推动党员干部就近、就亲、就熟联系服务群众,把党的工作延伸覆盖到每个全科网格。

  (八)坚持“清廉正村”,规范乡村社会治理权力

  1.规范农村基层公权力运行。推进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围绕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完善落实村级事务清单及流程规范。制定村级微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发包方式,加强全程公开和监管。加强村级廉情工作站建设,构建村级联合监督模式。落实安吉县清廉正村八项要求,完善清廉乡村评估体系,推进清廉乡村示范村、示范带、示范群建设,塑造具有鲜明安吉特色的清廉乡村建设品牌。

  2.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深化村级“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三务”公开目录,细化公开标准,建立数字电视、手机APP等多元化公开渠道,确保群众见得到、看得明、能监督、易参与。深化阳光村务指数评价,推行“点题公开”“疑问反馈”、“公开到户”等制度。完善“村财民理乡管”模式,全面推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务卡结算制度,推行村组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放,全面实行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和村级财务逐笔公开。

  3.加大基层“微腐败”惩处力度。加强乡镇纪委(监察办)规范化建设,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村居基层延伸,强化对基层公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及其“保护伞”。深化完善巡镇带村工作,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五、方法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0月底)

  成立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安排专职人员;召开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0月)。

  1.细化方案。围绕“八个村”试点内容,细化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氛围营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的良好氛围。

  3.组织落实。根据试点细化方案,落实横向、纵向责任分工,鼓励试点先行,推动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加大政策扶持,健全完善农村各项制度,深化和提升农村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对照建设工作任务要求,固强补弱,确保成效。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底前)。

  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试点工作总结、典型案例撰写、改革经验提炼等相关工作,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乡村治理机制体系。同时,完成总结报告,迎接评估鉴定。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摆在重要位置,作为打造新时代浙江(安吉)县域践行“两山”理念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的重点工作之一加以推进。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体制,县委、县政府成立安吉县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强化工作统筹,明确推进计划,全面细化落实,狠抓督查考核。加强对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治理的实绩考核,纳入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工作考核和综合考核内容。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工作总牵头总协调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督促抓好“清廉正村”,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组织部门牵头负责“支部带村”,以党建引领推动乡村治理。宣传部门牵头负责“道德润村”,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农村文化和道德建设。政法部门牵头负责“平安护村”,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部门牵头负责“民主管村”,指导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创新民主协商形式载体。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负责“依法治村”,全面提升乡村法治水平。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发展强村”“生态美村”,指导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统战部门要做好统战、农村宗教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健全对乡村治理的投入保障机制。工青妇、农合联等组织要发挥好各自联系群体的作用。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指导和推进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要素保障。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优化乡镇(街道)干部队伍结构,集聚乡村治理人才骨干力量;制定实施乡村治理专题干部培训计划,开展好全科网格员、社会工作者等乡村治理人员培训。发挥各级各类智库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创新做法和有益经验,举办与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各领域交流合作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全媒体的传播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乡村治理的做法和成效,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凝聚全社会共同推动乡村治理的磅礴力量。

关于村书记乡村治理交流发言材料篇7

  【摘要】农村协商治理是一种基于过程、程序、合作、参与、认同为特征的新型乡村治理机制,具有农民利益的制度性整合、功能性整合和认同性整合的多维功能。针对我国农村社区协商治理面临协商治理理念偏差,协商治理的主体结构不优、能力不强,协商治理的内容结构性失衡,协商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程度不高,协商治理与乡村治理制度的融合、衔接、联动不够等问题,要系统建构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党建引领机制、多元参与机制、规范化保障机制、法治化支撑机制、衔接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农村社区协商治理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社区;协商治理;制度性整合;功能性整合;认同性整合

  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农村社区治理不同程度存在基层党建薄弱、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社会组织发育不充分、农民利益诉求不畅等问题。农村社区协商治理作为一种新型乡村治理机制,具有多重利益整合功能,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新时代背景下,系统建构农村社区协商治理机制对推动乡村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文献梳理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关键。协商治理是协商民主理论和治理理论融合互动的成果,哈贝马斯指出协商沟通在民主治理中具有决定性的地位和作用,认为理性的协商能够实现偏好的转移和价值的认同,培育社会资本,建构公共性[1];亨德里克斯认为需要强化协商民主的整合性研究,注重协商民主机制之间的衔接和互动[2]。治理理论认为治理是各种公共或私人机构管理其共同事物的诸多方式的总和,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3]。协商民主与治理具有逻辑上的契合性、过程上的连接性、价值上的统一性和主体上的互动性,对开展农村社区协商治理具有一定的解释力和建构性,为我国农村社区治理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和理论基础。章荣君认为农村社区协商治理能够推动精英主政向协商治理转型,促进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协同[4];季丽新认为农村社区协商治理有利于巩固党组织核心地位、防止村干部腐败、培育现代新型农民、维护农村稳定[5];何包钢认为通过农村社区协商治理建构理性、成熟的公民社会是农村民主发展方向[6];谈火生认为农村社区协商治理面临理念偏差、农村公共领域发育不充分、农村社区协商治理规则、程序的规范化、法治化程度不高等问题[7];张国献认为流动性的农村社区遭遇协商主体“虚置化”、协商渠道“堵塞化”、协商会议“形式化”、协商成本“高企化”、协商监督“短缺化”等困境[8];胡永保提出应完善协商制度及程序规则,保障协商主体的平等,培育农村社区协商主体的民主素质和协商技能[9];马奔强调应促进乡村经济繁荣、夯实协商基础、完善协商制度、建构协商机制、健全协商法治化路径、发展农村网络协商[10]。

  以上成果为深化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社区协商治理机制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践借鉴,但还存在尚需深化拓展的空间:一是尚需加强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制度性整合机制、功能性整合机制和认同性整合机制的功能研究;二是尚需加强农村社区协商、农村社会组织协商、乡镇政府协商、乡镇人大协商等制度的系统性研究,力求在我国乡村治理制度体系内,建构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党建引领机制、多元参与机制、规范化保障机制、法治化支撑机制和衔接联动机制等。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整合机制

  农村社区协商治理是一种基于过程、程序、合作、参与、认同为特征的新型乡村治理机制,它具有多重利益整合功能,从民主参与维度上能够促进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制度性整合,从多元共治维度上能够实现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功能性整合,从价值重构维度上能够推动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认同性整合,并且三种整合机制之间具有良性互动和协同共进的逻辑关系。

  1.民主参与: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制度性整合机制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我国农村社区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主要体现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不高,这已经成为制约乡村振兴的突出短板。农村社区民主参与能够激活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农民利益诉求、民主参与的组织化、理性化和制度化。其一,促进农民利益诉求的组织化。当前,农村基层民主机制是党内公推直选和村民直选,农民主要通过村两委组织实现利益诉求,比较好地解决了农民利益诉求的组织化问题。但是,这种以农村党内民主和村民自治为载体的乡村治理是一种存量民主,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约束较多,不利于农民持续性的利益诉求和民主参与。协商民主作为一种增量民主的形式[11],嵌入到农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之中,以党内协商、村民自治协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监会)、农村社会组织协商等方式,提升农民利益诉求的组织化水平。尤其是以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农村社会组织开展的民主协商,拓展了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主体,丰富了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内容,创新了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形式。其二,提升农民利益表达的理性化。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农村社会流动、社会分层、利益分化等现象加剧,农民的权利意识得到很大的提高,但是农民利益表达的理性化程度还有待于提升,不少农民缺乏理性表达诉求和协商沟通的意识和能力。农村社区协商治理通过建构丰富多样的协商性平台,充分尊重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在一个开放、平等、公平的环境下进行利益诉求、利益表达,通过农民主体之间的协商沟通来提升农民利益表达的理性化水平。其三,推动农民利益参与的协同化。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基础是选举性民主和自治性民主,如何激发选举性民主和自治性民主的制度功能是农村社区治理的关键问题,通过协商性民主的制度性嵌入,弥补了农村选举性民主和自治性民主的局限,缓解农村“公推直选”和“村民直选”带来的“民主陷阱”和“治理危机”,破解了农村自治性民主中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桎梏”,推动农村选举性民主、自治性民主和协商性民主的协同联动,提升农民利益诉求、利益表达、利益参与的系统性、衔接性和整体性。

  2.多元共治: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功能性整合机制

  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核心目标是推动多元主体的共治,激活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活力和动力,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多元主体的共建、共商、共治、共享。其一,推动农村社区共治主体多元化。完善农村社区治理体系的途径是建构一种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制度性平台,农村社区协商治理在尊重既有制度结构的前提下[12],通过建构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乡贤会、老年协会等协商性制度平台,吸纳农民、农村社会组织、乡贤、农民经济合作组织、驻村机构的参与,突破了既有农村社区共治的主体局限,完善了农村社区治理的体系。其二,探索农村社区共治载体多样化。传统农村社区共治的载体主要是党支部和村委会。协商性共治平台的构建,创新了农村社区共治的组织载体,出现了自治性民主范畴内的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监会等,创新了农村社会组织协商载体,产生了农村老年协会、乡贤理事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区社会组织等协商性主体。其三,强化农村社区共治程序规范化。协商民主既是一种民主形式,更是一种社区共治的机制,从协商主体、协商内容、协商程序、协商形式、协商反馈、协商监督等都有一系列的制度性规范,能够保证农村社区共治的质量和水平。乡村振兴背景下,大量的人才、资金、资源、项目涌入农村,通过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协商共治机制,可以提升农民民主参与的意识和能力,培养农民的公共精神和公共理性。

  3.价值重构: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认同性整合机制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社区协商治理还具有重构农村价值、文化、信仰等功能。要强化农村社区的软法之治,培育农村社区的社会资本,构建农村社区的精神共同体,以协商治理促进农村社区的认同性整合。其一,强化农村社区软法之治。乡村振兴战略强调自治、德治、法治、共治的统一,重视村规民约、自治章程等“软法”的功能,要真正发挥农村“软法”的认同性整合功能,要在“软法”制定的过程中尊重农民的权利、利益、风俗、习性,“软法”规则得到村民的参与、认同和接纳,符合村民的生活常识、惯例、习俗等。而这种建立于全体村民的充分协商、沟通、互动和讨论基础上的“软法”,能够促进农村社区多元主体之间的沟通理性、协商理性、价值理性和公共理性的统一,真正发挥“软法”的引领、规范、激励、约束的功能。其二,培育农村社区社会资本。社会资本是社区善治的基石,建构在信任、互动、网络、情感、认同基础之上的社会资本,来自村民的理性协商、合作共治和心理认同,来自农村社区组织公共性的成长,来自社区意识、社区记忆、社区认同的整体性建构。村民通过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监会等协商性平台参与社区自治,开展协商沟通,可增加村民之间、村民与村干部之间、村民与其他利益主体之间的理解和互动。通过农村社区组织内部的协商,社区组织之间的协商以及社区组织与农村两委的协商,培育农村社区社会资本,为乡村振兴和农村社区协商治理提供原动力和保障力。其三,建构农村社区精神共同体。随着农民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和农村利益主体多元化,农村社区的利益矛盾冲突加剧,亟需提升农村社区的治理能力,化解农民之间、农民与村两委、农民与基层政府以及农村与城市之间的种种矛盾。开展农村社区协商,能够化解多元主体之间的矛盾,找到多元主体之间的“最大公约数”。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社区协商治理面临的困境

  农村社区协商治理作为一种新型乡村治理机制,实践中还面临一些困难瓶颈,如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理念存在偏差,协商治理的主体结构不优、能力不强,协商治理的内容失衡,协商治理法治化程度不高,协商治理机制与乡村治理制度的衔接、互动、联动不够等。

  1.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理念存在偏差

  瓦拉德斯指出:“协商民主是一种具有巨大潜能的民主治理形式,它能够有效回应文化间对话和多元文化社会认知的某些核心问题。它尤其强调对于公共利益的责任、促进政治话语的相互理解、辨别所有政治意愿以及支持那些重视所有人需求与利益的具有集体约束力的政策。”[13]随着农村社区转型的加速,为了更好提升农村社区治理效果,不少地方都进行了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从整体上看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特别是对协商治理理念的认识存在较大的偏差。不少基层干部主要把协商治理作为一种工具、手段和方式,更关心农村工作的推动和落实,普遍存在过分重视协商治理的“工具理性”,忽视协商治理的“价值理性”的现象,比较关注协商的结果、形式和方式,忽视协商的过程、规则、程序及协商结果的公开、评估、监督和反馈,甚至出现农村基层干部利用协商治理的形式来规避法律责任、转移治理风险、进行权力寻租的案例。

  2.农村社区协商治理主体的结构不优、能力不强

  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正处于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整体性转型和农村社区治理结构性转型的过程之中,治理主体的结构和能力都有待于优化和加强。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主体结构封闭,大多仍是传统的农村两委组织,协商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代表性、专业性不够,缺乏对乡村社区中乡贤、老党员、“两代表、一委员”等本土资源的深度挖掘,以及乡村社区外部治理资源(如律师、专家、社会组织等)的制度化吸纳,导致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公共性、公益性和专业性不足。同时,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主体能力不强现象严重,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确定协商议题、协商规则、协商程序、协商形式、协商过程、协商成果应用等环节的组织力、引导力、号召力、影响力不强,农村社会组织发展不充分,农民参与协商治理的技能和素养不够,制约了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功能发挥和价值引领。

  3.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内容失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纳入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村民反映强烈的实际困难和矛盾纠纷,党和政府的政策方针在农村社区推进落实情况,各类协商主体提出的协商需求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纳入协商的议题等,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公共性、社区性和政策性的特点。但是,实践中农村社区协商的内容面临结构性失衡,表现为议题大多是“自上而下”形成,主要是为了完成乡镇党委、政府的行政性任务,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权力逻辑和实施路径,缺乏协商应有的互动性、回应性和过程性,而真正涉及村民核心利益,反映农村社会矛盾和治理风险的议题较少,由村民“自下而上”形成的协商议题不多[14];征询型、听证型和协调型的协商议题较多,而关涉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公正性的决策型、评议型的协商议题较少,农民参与协商治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4.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法治化程度不高

  协商治理作为一种新型民主机制,应体现规范化、法治化和制度化的特点,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制度功能。但是,我国部分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程序化、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程度不高,随意性较大,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平台和方式不健全,关于“协商什么、谁来协商和怎么协商”,缺乏制度化保障和清单化管理;协商还没有贯穿社区治理的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协商结果的公开、监督、应用及反馈机制还不健全,制约了协商治理的质量和效率。

  5.农村社区协商治理与乡村治理制度的联动不够

  农村社区协商治理是一个完整的体系,能够有效激活我国政治制度的治理资源,实现协商民主体系的联动、嵌入、衔接和融合。“要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15]但当前我国农村社区协商治理机制大多还没有嵌入乡村治理的制度体系,更多地是作为农村社区解决村民自治瓶颈的一种制度安排,缺乏与乡镇人大制度、乡村治理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社会组织协商等良性联动,有的地方甚至出现用村民议事会取代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等情况。

  四、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社区协商治理机制的系统建构

  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关键要提升农村社区治理的有效性,而协商民主治理作为一种民主治理机制,能够促进农民利益诉求的组织化、农民利益表达理性化、农民利益参与的协同化,实现农村社区治理的制度性整合;能够推动农村社区共治主体多元化、共治载体多样化、共治程序规范化,实现农村社区治理的功能性整合;能够强化农村“软法”之治,培育农村社会资本、建构农村社区精神共同体,实现农村社区的认同性整合。所以,应充分重视协商治理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工具性价值”和“目的性价值”的统一,坚持理念上的民主性与协商性,规范上的程序性和操作性,形态上的有效性和多元性,环境上的兼容性与扩展性,资源上的延续性与创新性,战略上的内生性与移植性,推动农村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16]。

  1.强化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党建引领机制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领导核心地位,要特别重视党组织在农村社区协商治理中的主导性作用,创新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其一,坚持党建引领,以党内协商引领社区协商的方向。加强基层党组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规范化水平,尊重党员权利,发扬党内民主,引导党员参选村民代表及议事代表,村党组织成员可以兼任议事会代表,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在农村社区协商治理中的领导力功能。其二,强化农村党组织在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议题、主体、内容、形式、程序和成果应用等方面的引导性。在协商之前,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广泛听取村民、农村社会组织、相关利益主体的意见建议,引导协商议题形成;在协商过程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协商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要严格规范,确保参加协商的主体符合协商内容,推动多元利益主体充分表达诉求,严格遵守协商程序,按照协商议事规则形成书面的协商意见;在协商结束后,要及时公布协商成果,如果存在异议的,要进行必要的反馈说明,并监督相关责任主体落实协商成果,定期对协商意见进行评估考核。其三,完善区域化党建机制。针对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结构不优、能力不强的问题,以区域化党建为抓手,整合区域服务资源,鼓励驻村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其他机构参与农村社区协商治理,提升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能力,健全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体系,形成多元主体参与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格局和机制。如江苏省张家港市探索以“党建引领+议事平台”的农村社区协商治理机制,通过议事会实现对民意的制度性整合,既是体制内的一种深化和拓展,也是体制外的一种激活和吸纳,激活了农村社区社会资本,实现了农村社区治理的“四个有、六个化”目标(有方向、有底线、有秩序、有活力;党引民治实效化、社区协商制度化、基层治理法治化、治理主体多元化、服务体系社会化、信息资源统筹化)。

  2.构建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多元参与机制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利益主体更加多元化,要以农村社区协商性治理平台为依托,构建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级基层协商格局,激发多元主体的活力、动力和潜力,建构农村社区多元参与的共治机制[17]。其一,充分挖掘农村社区治理本土资源。建立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充分挖掘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本土资源。农村社区是一个熟人社会,各种地缘、血缘、姻缘都能在农村社区协商治理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需要调动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等新乡贤的主动性,发挥他们在农村社区协商治理中的独特优势。其二,大力发展农村社会组织。农村社会组织是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关键性主体,它是乡村社会分工、利益分化的产物,具有较强的组织性、公共性、专业性和公益性,有很强的凝聚力、整合力和引领力。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应大力发展农村社会组织,发挥农村社会组织内部、农村社会组织之间以及农村社会组织与社区治理相关主体之间的协商、沟通、互动,推动农民利益诉求、利益表达、利益参与的组织化、理性化。其三,结合协商主题,引入专家学者、律师、外来群体代表等外部性力量。为应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社区协商治理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应围绕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难点、痛点、堵点等瓶颈问题,引入专家学者、律师、外来群体代表等外部性力量,进一步丰富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内涵,优化协商治理的结构,健全农村社区多元主体协商共治体系。如江西都昌县探索将基层协商民主“下沉”到自然村,吸收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劳模、老复员退伍军人参与社区协商治理,克服了由于村委会管理幅度过大、行政色彩过浓而导致自然村层面群众自治的“空转”现象,推动农村社区多元主体参与下的共建共治共享。

  3.健全农村社区协商治理内容的规范化保障机制

  农村社区协商治理重点是强化协商治理内容的规范化,真正把与村民密切相关的核心议题纳入协商治理机制。其一,强化“自下而上”的议题产生机制。为避免出现将农村社区协商单纯作为推动乡镇工作和村两委工作的形式,提升协商议题的广泛性、公共性、代表性,应完善以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老年协会、农村社会组织为主体的专题协商,听取农村社区相关利益主体的诉求和建议,将协商议题纳入村级协商治理的主要内容,形成“自下而上”的议题产生机制,促进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激活”功能和“吸纳”功能的统一。其二,重视涉及村民切身利益和矛盾突出的决策型协商、评议性协商。充分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性、表达权和监督权,拓展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形式和类型,加强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性协商、评议型协商,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农民对农村社区治理的监督机制,形成社区协商治理的参与机制、倒逼机制和问责机制,推动多元主体共治和善治。其三,完善协商成果的公开、应用、监督、反馈机制。农村社区协商是一种公共协商、民主协商、参与协商,是培养农村社区公共性的重要载体。影响农村社区协商治理效果的重要机制是信息公开机制、成果应用机制、监督反馈机制。农村社区协商要在阳光下运作,尊重协商中少数人的意见,健全反馈解释机制。针对当前农村社区治理面临的新问题,如农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环境综合整治、农民心理健康问题等,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以及人工智能等新型信息技术手段,探索农村社区网络协商治理新机制。如浙江省余杭区探索“1+3”农村社区协商治理模式,打造“一个协商主体(农村社区邻里协商议事中心)”、“三个协商要素(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协商程序)”,推动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功能性整合,落实“谁来议、议什么、怎么议、规范议、有效议”,逐步实现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4.完善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法治化支撑机制

  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探索清单化的协商治理制度,强化对村民民约、自治章程的深度协商,培育农民社区协商治理的社会资本。其一,以清单化的形式明确社区协商治理的内容。为提升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在法律、法规不易修改的背景下,探索运用负面清单、正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形式,对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主体、内容、方式、载体、规则、程序进行规范,强化对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经验的总结、提炼,逐步将成熟的经验做法转化为立法和政策。其二,强化对乡规民约、自治章程的协商。以乡规民约、自治章程为代表的软法,它根植于农民的生活习惯、习俗、习性,建立在农民之间深度信任的基础之上,得到村民的广泛认同和普遍接受,是农村社区协商的制度成果,也是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心理基础,具有很强的规范力、约束力、监督力。其三,积极培育农村社区资本。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原动力来自对村民自治的信任、合作、理解、互动和协商,通过协商治理形成以社区记忆、社区意识、社区情感、社区认同、社区精神为内容的社区资本[18],强化对村民行为的价值引领、情感共鸣、行为规范,建构农村社区精神共同体,推进农村社区协商治理中自治、德治、法治的良性互动。如上海市金山区探索用法治思维完善农村社区协商治理机制,引入法律顾问参与农村“村规民约”“自治章程”的协商、制定,实现对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清单化、法治化、乡土化,促进党建引领下的农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的统一。

  5.构建农村社区协商治理机制与乡村治理制度的衔接联动机制

  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理念、机制和制度只有嵌入到乡村治理的制度之中,融入到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结构,才能切实焕发出持续的生命力。其一,推动农村社区协商治理与村民自治制度的衔接联动。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社区治理历史发展的制度成果,既符合农民的心理认同,又有法律上的制度保障,是一种有效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而建构农村社区协商治理机制是为了促进农村多元主体之间的协商、理解、互动,提升社区治理的公共性、公益性和有效性。应坚持将农村社区协商治理机制与村民自治机制衔接联动,推动农民议事会、农民理事会、老年协会等协商治理组织与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之间的衔接,激活农村社区治理资源,强化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制度韧性。其二,推动农村社区协商治理与乡镇人大协商的衔接联动。针对农村社区协商治理过程中有可能超出村级组织解决的范围和回应能力的一些共性议题,需要将具有代表性、关键性、重要性的议题上升到乡镇政府层面。乡镇是我国五级政府体系的一级,乡镇人大是权力机关,拥有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选举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副镇乡长的权力。要充分借助乡镇人大制度(人大代表联系制度、人大代表的选举权、质询权、罢免权等)的资源,实现农村社区协商治理与乡镇人大制度权力实施的衔接联动。其三,推动农村社区协商治理与农村社会组织协商的衔接联动。农村社会组织已经成为乡村振兴和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重要主体,它往往代表某一领域的农民群体利益,如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老年协会等。应推动农村社会组织内部的协商、农村社会组织之间的协商、农村社会组织与农村社区其他主体的协商,建立制度化的协商机制,提升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公共性、专业性和公益性[19]。如浙江省温岭市民主恳谈会,充分立足农村社区协商性平台,发挥乡镇人大的权力机关功能,对于村级民主恳谈会上意见分歧、争议较大的事项,由乡镇政府提请人大主席团召开镇人大代表会,由乡镇人大代表审议表决做出决定,实现村级协商与乡镇人大制度的衔接互动。

  五、结语与讨论

  综上所述,农村社区协商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化解和回应乡村振兴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实现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拓展、创新、优化:其一,拓展了农村社区治理的主体结构。改变传统乡村治理过程中村级党组织、村委会、村民代表、村民这种纵向的治理,吸纳了农村社会组织、专家、律师等主体参与农村社区治理,实现了乡村治理对社会力量的“激活”和“吸纳”。其二,创新了农村社区治理的协商程序。基于协商民主的制度性嵌入,从协商主体、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协商反馈、协商监督入手,健全系统化的协商程序,培育村民的理性精神和民主能力,建构农村社区资本和公共性。其三,优化了农村社区治理的格局。通过农村社区协商与乡镇人大协商的互动、衔接,优化了政府治理、村民自治、社会协同的良性格局,促进了农村社区自治、德治、法治和共治的协同联动。

  当然,农村社区协商治理机制建设,需要处理好三个问题:一是如何厘清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边界问题,即哪些议题更适合协商治理解决,哪些议题不能纳入协商治理范围。不能以协商治理为由突破法律、法规的要求,更不能以协商治理的方式损害农民、村集体以及农村社会组织等合法权益。二是如何保障协商治理过程中“少数”村民的利益。协商是一种理念和价值,更是一种能力和权利,乡村精英更易于操控社区协商治理的议题、程序、流程、结果等,要避免协商治理中的“精英主义”,防止忽视或损害“沉默的少数”。三是如何提高协商治理的效率。农村社区协商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乡村治理中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协商、沟通、博弈、互动都需要巨大的信息成本、契约成本、执行成本、监督成本[20]。所以,要更好地发挥农村社区协商治理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应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大力培育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挖掘农村社区治理的本土资源,激发农村社区传统文化的活力,系统构建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党建引领机制、多元参与机制、规范化保障机制、法治化支撑机制和衔接联动机制。应将协商治理的理念嵌入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社区治理之中,科学界定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内容,规范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形式,完善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机制;充分激活乡村社区治理的本土资源和传统文化,注重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开放性、规范性和均衡性,建构农村社区协商治理共同体;推动农村社区协商治理机制与乡村政治制度的衔接和互动,提升农村社区协商治理机制的整体性、协调性和系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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