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进度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
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进度情况报告 根据《民委关于请予报送〈省委 XX 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 贯彻落实情况的函》(云族函〔2013〕 77 号)
文件有关精神, 现将我市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经市委研究决定, 由市委民族宗教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委 XX 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文稿, 《意见》(初稿)
于 2013 年 11月 10 日完成, 主要由 5 个部分组成, 主要建设目标:
作出十大示范, 即在民族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保障、 民族文化繁荣、 民族教育振兴、 生态文明建设、 民族干部培养、 民族法制建设、 民族理论研究、 民族工作创新、 民族关系和谐十个方面作出示范; 创建五类典型, 即把11 县区、 19 个民族乡镇、 50 个城市社区、 132 个民族村、 2150 个民族自然村分别创建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 实现两大跨越, 一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实现新跨越。
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特色经济形成优势、 贫困问题有效解决、 公共服务趋于均等、 民族文化愈加繁荣、 教育科技全面振兴、 生态建设取得实效、 发展差距逐步缩小, 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各族人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感明显提升。
二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现新跨越。
民族团结观念深入人心, 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健全有效, 民族理论研究成果丰硕, 民族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 把握和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 党领导民族工作更加有力, 民族干部人才培养使用更加重视, 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巩固和发展。《意见》 涉及基础设施、 经济发展、 民族团结、 民族文化、 民族教育、 医疗卫生、 理论研究、 组织建设、 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 工作进度
(一)
2013 年 11 月 15 日完成《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主要任务分解方案》, 将具体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
(二)《意见》(初稿)
于 11 月 20 日以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函发相关县区、 部门征求意见。
截至目前, 共收到 13 个部门的反馈意见, 其中 5 条被采纳。
三、 下步工作打算
(一)
力争 12 月底前完成背景材料撰写工作。
(二)
力争 2014 年 1 月中旬征求意见完成, 修改完善后提交《意见》(送审稿)
给市委、市政府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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